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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灯文化的前逻辑阶段的隐喻之探讨

作者:       时间: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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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距今四、五十万年的北京周口店北京人遗址中,不仅发现了当时用火烧过的骨骸和木炭,还发现有用火烧过的厚达几米的灰烬层,从而表明,北京人在当时不仅知道用火,而且还有控制火和保存火种的能力。火,从一开始便是以一种神格意象进入原始先民的思维与认知模式的。由于禀有的只是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同样低下的思维水平,先民们面对这神奇而跳跃着的自然力,有的只是迷惑、躁动与畏惧。他们对自己之于“人化的自然”中的支配、改造地位尚处于一种不意识状态。于是,他们一方面通过自我的物格化去抱合自然,表现出一种对自然的崇拜与无知;另一方面又试图使自然人格化,战战兢兢地潜扬出一种模糊的、蒙昧的“自然之主宰”的优势与气质;于是,火的图腾便产生了。面对火的图腾崇帮,遂成为灯文化肇始与发轫的诱因与内驱力。 

    于是,个体将他直接的利己利益附属于群体的利益,所有的皈依者则要以短期的身体上的牺牲来换取长期的遗传利润。处于文明史初期的先民们正是这样树立着一个个神秘的意念(或动物、或植物、或自然力),把原罪、把对今后飘摇前途的茫然、把对安定富足生活的渴念溶入了图腾的仪式、舞蹈与歌唱中。

    愈是原始的宗教,其对于超自然力的信仰便愈要求纯粹现世的酬赏——长生不老,富足的土地与食物,避免身体的祸害,以及击垮敌人等等(马克斯·韦伯语)。对火的崇拜也正是这样,在高度的利他性背后,先民以他们的祈愿、祭祷向我们透露出本质上的利己性。这表明,即使是图腾活动也是一种人类“人化”自然的实践之一——童年的人类正在步履蹒跚却又义无反顾地走向文明。

    我国关于火的图腾的实证也颇丰富,仅从繁多的孑存于现代的民间风俗中便可窥其一斑。聚居在云南中部哀牢山、乌蒙山等地的彝族人民自古至今就有对火崇拜的传统,他们的生产、生活和民俗文化,都与火密切相关。火在彝族人民心目中是吉祥的象征,火能消灾祛邪,给人带来幸福。哀牢山区的彝族群众,用烟火灭虫,以求五谷丰登;巍山县的彝族妇女,在帽子上缀着火花似的花球饰物,此帽名曰“火花帽”,彝家儿童则喜穿“火花鞋”;火把葫芦笙是彝族的吉祥乐器,每逢喜庆节日,姑娘们便用这种乐器演奏乐曲;“火龙夺珠”是哀牢山西部地区彝族民间的古老游艺活动,两人手中的火把飞舞,闪闪的火光表现出“火龙抢宝珠”。我国的彝族、纳西族等民族,每年还要举行盛大的火把节……。



    炎帝的称号与火亦是大有渊源。《补三皇三纪》云神农氏以“火得王、故日炎帝,以火名。”被使用于旧石器时代的火,发展至新石器时期,姜炎族人认识到火与太阳对农业生产的至关重要,特别是炎帝神农氏把火广泛地应用于生产和生活:使人熟食、“范金合土”、烧荒垦植、照明取暖等等,引起原始先民生活的巨大变革和人类社会的长足进步。原始先民们以为火与太阳同源,“日是火之精”,姜炎族便尊崇其首领为炎帝,进而将其神化为火神和太阳神。炎帝被幻化为神的历程,正昭揭了初民的关于火的神格与人格抱合的意问。  

    在炎帝故乡宝鸡,历代所建的炎帝庙或太阳神庙,每年夏秋两季都有盛大的祭祀活动,亦即由普通群众装饰表演的以“神农擒野苗(即草)”、“火神”等故事为主要内容的“社火”(这一名字的由来可能与火有关)。正月十五日傍晚,耍火龙、放焰火、狂欢歌舞;时届午夜,村民们在自家院门外堆放松柏点起篝火,祈求一年吉利。小孩出生后,要从一堆篝火上面抱过,以保康健平安;家人仙逝,子孙们祭奠时,也要围着一堆大火绕行三圈,虔诚叩拜,送亡灵早日归天。在宝鸡,人们又把火与红色联系起来,姑娘出嫁要穿一身红(衣服),盖房建屋要搭红(布),表演出色的演员要挂红(布)。这一系列民情风俗,无不显达出火,在人民传统观念中的深刻隐喻与表征。

    居住在我国北部的游牧民族蒙古族亦有祭火习俗。火在蒙古民族是极受崇拜的对象,他们认为,火是纯洁的象征和神灵的化身,灶火是氏族、部落和家庭的守护神。同时,也是赐予人们幸福、财富,以及人丁兴旺、传宗接代的源泉。火被称作“渥德",火神的名号则是“渥德·嘎赖汗·额赫”(直译为火神母)。从很古老的年代起,火就与蒙古族崇拜的天地、祖先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原始宗教的主要祭祀内容之一。

    在古代,蒙古族人以火来祛除不祥,甚至“凡宫廷所用之物,以及供品必经此辈(按:即蒙古博)以火净之……”(参见《多桑蒙古史》)。在《蒙古秘史》中也曾记载了关于崇拜“火炉木塔”的史实。当铁木真拨箭射其三弟时,其二弟别克贴儿求道:“……勿毁我炉灶,勿抛弃别勒古台(成吉思汗最小的弟弟)!”(参见《蒙古秘史》卷二)。现代蒙古民族仍沿袭了崇敬火与火神的民族习俗。蒙古民歌唱道“青烟冲入云端,热力可达九天,……那发亮的火神母啊,我们向你献上纯洁的奶油,我们向你敬上香甜的奶油,祈求你赐福给我们,嗬。”

    过去,蒙古族的祭火,分为家祭和官祭两种。家祭是指蒙古平民自己的祭火仪式,通常是在农历腊月二十三举行。官祭则是由台吉主持举行,日期在腊月二十四。现今蒙古民族的祭火,通常分为月祭、年祭两种。月祭,一般在每月的初一、初二举行。有时也由喇嘛选定吉日祭火。这种祭典的仪式一般比较简单。

    年祭,在农历腊月二十三日举行,这一次的祭典仪式则相当隆重。在这一天,主人首先要进行宰牲,宰牲前,主人要净手、焚香、诵佛。然后,将杀掉的全羊放入锅中煮,煮熟后,主人要把剔下的羊胸脯肉、小腿骨(带肉)、肥肠、胃、羊尾等放入主人家的专用奶桶中,上面盖上哈达,并装饰以五色彩条,供放在佛象面前。等羊群回来后,把羊群中的种公羊的鬃毛剪下少许,扭成单股绳,用它将羊的胸叉骨盘绑好,放入一个盘中,上面盖上一块哈达。盘中还放有一个用米面做成的窝状容器,里面倒入酥油,放捻燃着,旁边再配以五色彩条点缀。这个盘子就放在火撑子前的供桌上。此外,供桌上还摆放有其它的供品:奶皮子、酥油、奶酪、白酒、炸果子、糖果等。

    祭典开始时,将火撑子里的木柴点燃。然后,主人跪在毡垫上,由请来的喇嘛手持祭火神幡——蒙语名为“答拉哥那松”,进行绕桑,并口诵“嘎林索德日”(祭火的经文,值得一提的是,它是一种蒙文的经文。祭火,原是蒙古萨满教的祭祀活动,由于喇嘛教的兴盛,喇嘛教融汇了祭火这一活动,只是在祭火经文中加入了诵佛的成分)。喇嘛诵经祈福之后,主人将供桌上的供品投入火撑子里烧掉,并祈祷火神保佑全家安康、牲畜兴旺。这时,祭火仪式方告结束。蒙古族的祭火习俗,其仪式之繁复,内容之盈富,规模之隆盛,足见蒙古人对火的那种类宗教的执着与虔信。

    另外,在哲学发展的童年,即原始素朴哲学时期,人类提出了一些物质性的元素作为万物的始基、世界之本原。流行于春秋的阴阳五行说便是一例。这一派认为由于阴与阳二气的相互运作,而产生金、木、水、火、土五行,五行再衍化出万物。这种哲学思维形式是由可感的物质形象去“思入”世界之本原的,这显揭了哲学发展“形而上学的童年期”(皮亚杰语)的素朴性与雅拙性,而另一方面则表明了人们对于这些自然力的一种超自然的崇拜与畏惧,他们认为是这些自然力孕化了大地、天空以至人类。我们可以看到,在整个形而上学发展史中,虽然形式思维(即由概念思入本原的方式)主导了哲学的脉搏,然而这其中却始终贯穿着那种从具体的物象、形体思入的本体治模式,在自然面前的自卑与罪感,可以说,至令仍存留于人的遗传密码中。而这种物象形式之一便是火。关于火被作为哲学本源、世界之载体在后面的文字里还要专题讨论,这里本不再赘述。

    火崇拜成为灯文化流变衍展的主要线索之一。灯文化的历史学展开与文化学展开正是循着火的神格化——半物格半神格——物格内化的道路进行的。而这线索、这道路正构成了灯文化的精神流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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